各专业委员会:
为进一步规范国际数字地球学会中国国家委员会(下称:中委会)会议活动的组织与管理,现就加强中委会各类会议审批、报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审批对象
1.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,指由专业委员会领导机构牵头组织召开,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的会议,如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、委员代表会议;
2.以中委会或中委会所属专业委员会作为会议主办、承办、协办单位的国内、国际学术会议。
二、审批流程
1. 会议报备实行一次一报制度;
2.申办、承办和举办会议需至少提前6个月向中委会秘书处进行报备,提交《国际数字地球学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会议审批表》,经由中委会批复后方可召开。
联系人:刘彤 15210840140 cnisde@cbas.ac.cn
国际数字地球学会中国国家委员会
2024年8月28日